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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政策介绍
房租减免政策

对于入驻电子商务楼的企业,以每月租金清水房25元/平方米,精装房45元/平方米的标准,对于苗圃类企业实行“免二、减一”,即前两年租金100%全免,第三年租金减免50%的政策;


对于孵化类企业实行“免二、减二”,即第一、二年租金100%全免,第三年租金减免70%,第四年租金减免30%;


对于成长类企业实行”免二、减三”,即第一、二年租金100%全免,第三年租金减免60%,第四年租金减免30%,第五年租金减免10%;


对于重点龙头类企业,采取一事一议原则,专题研究专项政策。


额外奖励补贴

1.支持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发展。对提供数字认证、系统建设、数据库管理、大数据处理、云计算、交易安全、网络支付等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服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依据经济贡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2.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新建具有全国影响力、行业领先的电子商务大宗交易平台、移动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平台、生鲜农产品网络零售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特色街公共服务平台,对地方经济有较大贡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平台运营补贴。


3.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传统商贸企业设立的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商务企业年网上交易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照网上交易额大小,给予最高不超过 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年出口额首次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出口额大小,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发展。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渠道创新、采购创新、模式创新、投资创新等,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法律、会计、审计、税务、评估、检测、鉴证、代理、资产评估、财务顾问、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策划、市场调查、信用评级等生产性服务机构,根据对地方经济贡献大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6.鼓励引进重大项目。新签约引进的重大项目,经认定,给予项目促进者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型项目,经认定,给予项目促进者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鼓励引进知名企业。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首次在蓉设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及国内100强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经认定,分别给予促进者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支持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领域引进的龙头企业(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产业发展急需的企业),且税收关系在我区,企业购置办公经营用房 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或上述龙头企业经审核同意入驻我区规划的特定的产业集聚发展区域和专业楼宇,可在3年内享受租房补贴。


       9.奖励新引进突出贡献企业的高管。给予引进对地方经济贡献大的产业发展龙头企业以及总部企业高管奖励。